成績標準
成績換算
成績總平均之計算
成績總平均計算
成績標準
美國大部份學院及大學利用下列評分等級評審大學部和研究所學生的成績﹕
- A 卓越/優秀 (90-100%)
- B 佳 (80-99.9%)
- C 尚可 (70-79.9%)
- D 欠佳 (60-69.9%)
- F 不及格 (低於 60%)
有些學校允許老師在評分時附加+或-號,例如學生可獲得A+或A-,B+或B-等。
其他評分方法包括如下﹕
- I 未完成
- WP 課程成績可通過評分標準但退選課程
- N 不評分
- S 符合要求
- U 不符合要求
- NC 無學分
- IP 進行中
- DR 退選課程
成績換算
成績單轉換並無特殊方式,很多美國院校的入學許可顧問熟悉各類國際評分方法。有些學校以美國評分等級為標準,利用比例方式估算申請人的成績,大部份學院及大學以申請人本國的教育制度來判斷其成績單。例如,他們會比較來自相同區域學生的成績單,如果他們不熟悉這個國家的教育運作系統,會和國務院設在該國的教育資訊/顧問中心(Department of State's Educational Information/Advising Centers)聯絡,作進一步瞭解。
為協助處理程序,外國學校通常會把學校的課程資訊、評分系統、及你的學術成績寄給美國學校的入學審核顧問,你可查詢一下你申請的學校是否提供此類服務,或你的推薦信撰寫人也可提供一些你在校的成績資料。
你在班上的名次與測試分數特別重要,因為這些將是最後決定的關鍵所在。作網上測試或進入「被錄取」網頁。
成績總平均之計算
一旦開始在美國研讀,你應瞭解如何計算成績總平均分數或GPA,它的計算方式如下﹕
- A 4 分
- B 3 分
- C 2分
- D 1 分
- F 0 分
首先把你所修學分時數乘上成績分數,然後把乘出來的總數除以學分總時數,即可獲得GPA。以下例子謹供參考﹕
如果你修3學分的課程得了"A",即是4×3,結果是12,如果你所修2學分的課程得了"B",即是3×2,結果是6
- 把你所得分數加起來 (12+6=18)
- 再把所修學分時數加起來 (3+2=5)
- 最後把總分除以所修學分總時數 (18/5)
- 故此例中學生的GPA為3.6
Try "GPA Calculator" to calculate your GPA Now!
|